新生儿特需护理项目
义乌復元私立医院
关于新增部分特需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的公告
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4〕503号)、浙江省物价局、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转发《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浙价医〔2014〕87号、《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》浙价医〔2015〕137号 、义乌市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公示等文件精神,现将我院宏迪路院区新增特需医疗项目收取标准公布如下:
一、实施内容:
(一)新生儿特需护理项目(单位:次)
医疗编码 | 医疗项目 | 单位 | 收费标准 |
T013 | 新生儿(宝宝)沐浴 | 次 | 58 |
T013 | 新生儿(宝宝)抚触 | 次 | 20 |
T013 | 新生儿(宝宝)游泳 | 次 | 30 |
T013 | 新生儿(宝宝)智护训练(干预) | 次 | 180 |
备注:该类项目均为自费项目,需自费结算,自愿选择就医。
如有医保报销异议,请致18867950859或0579-89922688
如有价格异议,请致电18867950859或0579-85328587
投诉电话:12358
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